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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
年堆人民法庭:司法建议护航企业有建有纳深化诉源治理
作者:边巴普赤  发布时间:2024-11-11 16:56:49 打印 字号: | |

江孜县法院年堆人民法庭在审理本县某企业起诉的数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该企业在商事活动中存在因合同签订不规范、签订主体身份信息及相应地址不具体、管辖权约定不明确、收货清单无法体现收货人的信息或者收货人与合同相对方的关系无法查明等交易风险,遂建议该企业从四个方面进行完善。

司法建议发出后,该企业及时复函表示:该份司法建议对企业合同签订、履行及相关证据留存等商事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带来诉讼风险的问题给予提示和建议,对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助益良多。切实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并就建议中点明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下一步,年堆人民法庭将继续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积极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为优化诉源治理贡献司法智慧。

 
责任编辑:格桑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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