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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孜县人民法院验收“无讼村居”创建 工作
作者:央金卓玛  发布时间:2024-11-11 16:48:28 打印 字号: | |

10月31日,江孜县人民法院党组组织专人前往加克西乡三个行政村检查验收“无讼村居”创建工作。验收工作组一行听取了加克西乡“无讼村居”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到多根村、夏吾村,强村实地检查指导工作。

在深入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中,江孜县人民法院将加克西乡三个行政村作为江孜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创新项目“无讼村居”乡村,通过采取建立工作机制、搭建诉调对接平台等具体措施,依靠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矛盾化解的基础作用,将繁琐、细微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阶段,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和谐乡村。

“无讼村居”建设以来,加克西乡干群联系法官咨询法律问题的越来越多,群众反映要求解决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少。即使发生个别矛盾纠纷,也可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合力排查化解劳务、离婚等多起非诉讼纠纷案件,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无讼村居”建设启动一年以来,加克西乡人民政府联合三个村委会每月定期排查和调解各村矛盾纠纷,截止目前,该乡无诉讼案件,逐步形成源头治理、少诉少讼的良好局面,为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江孜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作用,大力推广建设“无讼村居”,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为切入点,切实抓早抓小抓苗头,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减少诉讼增量,为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格桑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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